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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到新居,院子里面总共六户人家,和别的小区不同,没有物业管理,业主委员会就是每户代表,每户每月交一笔钱作为管理基金自我管理,支付所有在公共地方发生的费用开支。
每一笔的开支都要大家讨论之后才能决定。比如是不是要请人每天清扫门口的落叶,大家开会讨论,有的建议,不如让各家的外佣每人一天轮流做,可以节省这笔开支,有的不同意,毕竟这不是他们份内的工作,有点剥削的意味;有的提议不如把这笔费用让他们分摊,算是赚点外快,不同意的就认为,虽然身为他们的雇主,但是不能够擅自为他们做决定,还有的担心,因为风力大小每天不同,工作强度会有所不同。总之,为了这个问题,讨论差不多一个小时,最终决定,还是把钱给外面的清洁工赚好了。
那天的会议开了差不多一个晚上,终于还决定,因为台风刮断了花园的铁栏杆,应该要修理了。我是个急性子的人,马上上网寻找有关的装修公司,对方来量了尺寸,报了价钱,发了邮件给各位邻居,做了投票表格贴在大门口,只是几个星期下来,只有三户人家投了票,正好百分之五十。
这样一拖就是半年,期间家人提醒我,该追追维修的事情了,想想自己刚刚搬来,中国的外交之道不是”不打旗,不扛头“吗?中庸之道,肯定有利于保持睦邻关系,于是保持沉默。只是看着残缺不全的花园铁栏杆,总是有些担心自家的安全问题。不免对于这样的过程有点点抱怨,有点怀念民主集中制,有人肯做个决定,肯定有效率的多。
但是这样做肯定会有坏处,六户人家各有所需,不管怎样的决定,都不会满足所有人家,时间一长,矛盾累积,不和谐。关键是如果遇到大事情,不团结,可能大家都没有好处,搬走的主席就曾经绘声绘色告诉我,当初他们是怎样合力阻止政府锯掉门前的那颗几十年的大树。而这种邻里气氛,也是当初吸引我们选择这里的原因之一。
终于,大家再开会了,原来的主席搬走了,所以首先选举主席。大家先进行口头讨论,看到没有共识,于是投票。很惊讶的看到身为秘书的邻居已经准备了不记名投票的选票,上面还用中英文写清楚了规则,每户一份。投票,唱票,新主席出炉。为了逼自己尽一点点义务,同时也希望改善工作效率,举手自荐做了秘书。
关于铁栏杆维修的事项又从头开始,一个星期之内,身为秘书的自己,受主席委托,找到了三家公司的报价,用电子邮件,门口公告催促大家尽快选择。出师有名,加上忽然明白,民主制度的特点在于,不是等待别人为你做什麽,而是自己为自己做什麽。只有主动参与,才能够有改变。
各家的回应这回很快,没有回应的,则提供了新的报价单,更价廉物美。于是让各家重新考虑。当然,决定的时间,又推迟了一些。不过已经下了决心,这回一定要有一个结果。
前两天,收到主席的一个信封,打开一看,一叠表格。原来在香港,成立业户委员会属于结社行为,需要向警方报备的,包括成员变动名单,以及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等,当然,只是报备,不是报批,警方只有管理责任,没有核准的权利。
签名,填写资料,邮寄,对于我这个怕麻烦的人来说,由点点头痛。我还以为当个邻里之间的秘书也就是举举手而已,没有想到如此正式。家人笑我:恭喜你,找到一个组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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